河南省民政廳、省財政廳、省扶貧辦近日聯合印發《關于提高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、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》,進一步鞏固兜底保障脫貧成果。 從2020年1月1日起,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,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,城鄉低保標準分別較2019年增長9.6%、10.4%;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不低于286元,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不低于174元,城鄉低保補助水平分別較2019年增長4.4%、7.2%,惠及314萬城鄉低保對象;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,其中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1.3倍,惠及全省50萬特困人員。 與此同時,省民政廳和財政廳聯合印發《關于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量化指標的通知》,對全省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量化指標作出調整。要求全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照上年度當地人均消費支出的25%-40%確定,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照上年度當地人均消費支出的30%-45%確定,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。 在此基礎上,省民政廳積極推進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工作,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。(蔡 茜 佘婧菁 姚 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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